關于擬推薦第二屆中國生態文明獎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公示 | 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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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生態環境部辦公廳《關于開展第二屆中國生態文明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》(環辦生態函〔2019〕33號)要求,我省積極開展第二屆中國生態文明獎推薦工作。經各地各單位申報,對照推薦范圍、條件和程序要求,擬推薦浙江生態文明干部學院、浙江省環境宣傳教育中心虞偉、傳化藝術團徐傳化為第二屆中國生態文明獎先進集體和個人。為體現公開、公正的原則,鼓勵公眾積極參與和監督,現對推薦申報的集體和個人進行公示。 一、公示對象 先進集體:浙江生態文明干部學院 先進個人:虞偉(浙江省環境宣傳教育中心)、徐傳化(傳化藝術團) 二、公示日期:2019年3月4日至3月11日。公示期限內,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、來電、來訪等形式反映公示對象的情況和問題。反映的情況和問題應實事求是,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提倡留真實姓名,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單位公章。 三、公示期間設立下列舉報電話和信箱: 電 話: 0571-28897033(廳自然生態保護處), 0571-28860870(廳機關紀委) 0571-28869015(傳真) 通訊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學院路117號 郵 編:310012 電子郵箱:[email protected]
附件:擬推薦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主要事跡
浙江省生態環境廳 2019年3月4日 相關附件:擬推薦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主要事跡.doc | ||||||||